Amy Beckingham律师为瑞生全球公司业务部副主席,代表亚洲客户处理一系列全面的公司业务交易。
Beckingham律师代表私募股权、房地产、基础设施、主权基金、风险投资基金及新兴和上市公司处理公司相关交易,包括:
- 上市和私人公司并购及合资经营
- 募资
- 重组
- 首次公开发行
Beckingham律师具丰富的亚洲市场交易经验,经常就客户的整个投资生命周期 – 从初期到私募股权退出首次公开发行 – 提供法律意见。自2011年起驻亚洲执业,从香港到现时常驻新加坡,Beckingham律师曾为横跨香港至印度整个亚洲地区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她曾代表香港、印度尼西亚、菲律宾和越南的私募股权客户处理有关首次公开发行退出的项目。
Beckingham律师将客户为本、反应迅速和商业敏感性与对地区市场业务的熟悉度相结合,为客户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支援。